2008年 第 6 期
总第 476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分析填列法下如何确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金额

作  者
曾艳芳

作者单位
辽宁丹东

摘  要
      分析填列法相对于T型账户法和工作底稿法而言,工作量比较小,但是规范性和准确性不足。本文拟针对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作一详细分析。
  一、公式说明
  1. 如果运用的是“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的项目资料,则有: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票据贴现的利息±其他特殊调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