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马元驹(博士生导师),臧文佼,韩岚岚
【作者单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北京 100070)
【摘 要】
【摘要】本文从财务业绩评价的视角,通过分析獐子岛计提巨额减值准备案例,发现上市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对营业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并对上市公司营业利润包含资产减值损失影响的合理性提出疑问。为了弥补现行营业利润损益计算模式的局限,本文提出并界定核心营业收入、核心营业成本和核心营业利润的概念及核心营业利润损益计算模式。本文的研究成果在现行营业利润损益计算模式的基础上,拓展了经营业绩评价的研究视角,丰富了经营业绩质量的评价指标,为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评价提供简单而实用的分析指标。
【关键词】资产减值损失;业绩评价;核心营业成本;核心经营利润一、问题的提出
作为上市公司基本经营活动的业绩评价指标——营业利润,已被相关部门列为评价企业业绩的重要指标,也是上市公司进行自我评价的主要业绩指标。因此,对该指标的研究一直受到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营业利润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利润,是指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的营业收入和为实现这些营业收入所发生的费用和成本比较计算的结果。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中,营业利润指标是通过营业利润损益计算模式计算出来的。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投资净收益。然而,“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和“投资净收益”等项目是与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项目,这与营业利润要反映经营活动业绩的目标相背离。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会受到客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也会受到主观的稳健性因素和盈余管理的影响,上市公司会通过资产减值损失操纵利润(代冰彬等,2007;杨丹等,2011)。罗进辉等(2010)通过对2004 ~ 2008年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2007年新准则实施以后流动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比例存在大幅度的波动,流动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存在多种盈余管理的目的。营业利润是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润,资产减值损失属于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损益项目,如果在计算营业利润时不将资产减值损失扣除,必然会对上市公司的营业利润指标产生很大影响,导致营业利润不能真实地反映公司基本业务的经营业绩。
在獐子岛事件中,獐子岛2014年第3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为2.99亿元,营业利润为-3.64亿元,剔除资产减值损失后的营业利润为-0.65亿元,确认巨额资产减值损失导致营业利润大幅波动的獐子岛事件又一次把人们的视线集中到营业利润指标,并对营业利润损益计算模式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因此,讨论和分析现行营业利润指标以及营业利润损益计算模式存在的局限以及改进的途径,对于拓展经营业绩评价的研究视角、克服营业利润及其损益计算模式存在的局限、完善和改进营业利润及其损益计算模式、丰富经营业绩质量的评价指标,为评价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提供理论支撑和实务指导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二、獐子岛巨亏事件分析
上市公司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69,本文简称“獐子岛”),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014年10月30日晚间,獐子岛披露2014年第3季度报告,公告称9月15日至10月12日,该公司按制度进行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根据抽测结果发现部分海域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异常,将产生重大损失。根据抽测结果,公司决定对105.64万亩海域成本为7.35亿元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放弃本轮采捕,进行核销处理,计入营业外支出,对43.02万亩海域成本为3亿元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8 305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扣除递延所得税影响2.54亿元,合计影响净利润7.63亿元,全部计入2014年第3季度。
对于异常原因,公司称,综合判定公司海洋牧场发生了自然灾害,主要原因为北黄海冷水团低温及变温、北黄海冷水团和辽南沿岸流锋面影响、营养盐变化等综合因素。该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显示,由于存货减值,獐子岛的净利润从2013年的0.97亿元变为2014年3季度末的巨额亏损8.12亿元,同比下滑了1 388.60%。与此同时,獐子岛还预计2014年度该公司将亏损7.7亿 ~ 8.6亿元。而在此之前的8月27日披露的半年报中,獐子岛还预计前3季度能够实现4 412.86万 ~ 7 564.91万元的净利润。截至2014年3季度末,獐子岛的净资产仅为15.19亿元,2014年的预计亏损金额相当于现獐子岛净资产的一半。面对巨额亏损,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是蓄意的财务造假,还是上市公司业绩指标计算模式缺陷的放大效应,众说纷纭。本文主要从上市公司业绩指标营业利润及其损益计算模式的角度展开探讨。
獐子岛同一时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三项费用都没有发生异常变化,巨额亏损主要来自资产减值损失,这种具有随意性和不确定性的资产减值损失计入营业利润必然导致对公司营业利润的扭曲。因此,现行的营业利润损益计算模式存在局限。本文以獐子岛计算营业利润的口径、财务数据为分析对象,观察存在的问题,探究改进的途径。2012年第1季度到2014年第3季度各季度的财务数据如表1所示。
如果我们把獐子岛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和资产减值损失绘成折线图,就会清晰地看到资产减值损失对营业利润的影响。2012年第1季度到2014年第3季度各季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和资产减值损失变化趋势,如图1所示。
结合表1的数据和图1的折线图,2012年獐子岛第1季度和第2季度的营业收入较低,然而到第3季度有显著上升的趋势,第4季度也保持较高的营业收入;2013年各季度和2014年各季度也呈现相同的变化规律。同时,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各季度营业成本的变化规律与营业收入一致。在这种季节性规律存在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能反映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情况。在收入和成本稳定的情况下,营业利润也应该稳定。然而,资产减值损失和营业利润却呈现大幅度的波动,根据表1数据的内在勾稽关系,营业利润数据的波动主要是由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大幅度波动所致。这种情况下,用营业利润评价獐子岛公司基本业务的获利能力是不准确的。
从表1和图1我们不难看出,2012 ~ 2014年獐子岛各季度的资产减值损失在[-137.12,29 883.02]的区间范围内呈现不规律的大幅度波动,营业利润在[-36 353.59,15 697.43]的区间范围内呈现不规律的大幅度波动。2012年第2季度的资产减值损失取得最小值,为-137.12万元,而2014年第3季度的资产减值损失取得最大值,为29 883.02万元,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差异幅度竟然超过3亿元,说明资产减值损失的变化幅度非常大。2012年第4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为4 855.04万元,业利润为-1 641.71万元,剔除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后营业利润为3 213.33万元;2014年第3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为2.99亿元,营业利润为-3.64亿元,剔除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后营业利润为-0.65万元。2012年第1季度到第2季度和2013年第1季度到2014年第2季度的资产减值损失变化幅度不大,营业利润也趋于平稳。2012年第4季度和2014年第3季度的资产减值损失变化幅度较大,营业利润数据的波动幅度也较大。
通过上述对獐子岛计提巨额减值对利润形成影响的案例分析,笔者认为上市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会对营业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为了弥补现行营业利润损益计算模式及营业利润指标在评价企业基本经营活动业绩时存在的局限,本文提出核心营业利润的概念并构建核心营业利润损益计算模式。
三、营业核心利润指标的构建和应用
为了构建核心营业利润及其损益计算模式,我们提出并界定了核心营业收入、核心营业成本和核心营业利润的概念。核心营业收入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核心营业成本是为了取得销售收入而发生的全部成本,即从生产商品开始经过商品生产过程和销售过程,直到商品因销售而引起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之前所发生的全部成本。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核心营业利润的业绩评价指标,即:核心营业利润=核心营业收入-核心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一)营业核心利润指标的构建
第一步,界定核心营业收入。核心营业收入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应该缴纳给国家的各项税金及附加,实质上所有权属于国家而不属于企业。然而营业收入未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按这个收入计算保本点,不能保证能弥补企业全部成本,实现盈利。因而,本文提出核心营业收入的概念,在营业收入中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即:
核心营业收入=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第二步,界定核心营业成本。在计算损益时,我们常常使用营业成本的概念。实际上,营业成本是为取得营业收入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付出的生产成本,不包含产品和服务提供到消费者手中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以及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的概念其实仍然局限于产品制造成本,即为了生产出产成品所发生的料、工、费。然而,随着经济和技术的飞速发展,由于企业经营的目的不是生产产品,而是销售产品、取得销售收入,以产品制造成本为主的营业成本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从产品生产完工到产品销售实现还要发生许多成本,因此营业成本并不能代表真正意义上的全部产品成本。根据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的原则,成本费用应该与收入配比,因此损益计量模式下的成本费用,应该是为实现营业收入而发生的各项环节的成本费用。本文给这个成本所下的定义就是核心营业成本,简单地说核心营业成本就是为了取得销售收入而发生的全部成本,即从生产商品开始,经过商品生产过程和销售过程,直到商品因销售而引起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之前所发生的全部成本。由于“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和“投资收益”是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无关的损益项目,所以不应该包含在核心营业成本中。即:
核心营业成本=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第三步,界定核心营业利润。在此基础上,本文还提出了营业核心利润的业绩评价指标,核心营业利润=核心营业收入-核心营业成本,这就是核心营业利润损益计算模式。计算核心营业利润的步骤是:营业收入减营业税金及附加得出核心营业收入,然后,再减营业成本和三项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即:
核心营业利润=核心营业收入-核心营业成本
核心营业收入=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核心营业成本=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核心营业利润不同于营业利润和毛利润,是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利润,体现了成本费用与收入配比的原则,反映了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真实业绩和成效,强调企业经营资产的综合盈利能力,是衡量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核心营业利润指标的应用
根据上文提出的核心营业利润指标,计算出獐子岛2012 ~ 2014年各季度的核心营业利润,如表2所示。
根据表2,獐子岛2012 ~ 2014年各季度核心营业利润的计算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核心营业收入=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即:(3)=(1)-(2);第二步,核心营业成本=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即:(6)=(4)+(5);第三步,核心营业利润=核心营业收入-核心营业成本,即:(7)=(3)-(6)。从表2的数据可以看出,排除了资产减值损失的影响,2014年第3季度的核心营业利润为-6 470.57万元,相对于表1中2014年第3季度的营业利润为-36 353.59万元,核心营业利润的波动幅度明显减小。为了清晰地将核心营业利润和营业利润进行比较,我们把獐子岛的核心营业利润和营业利润绘成折线图,如图2所示。
根据表2和图2,2012 ~ 2014年獐子岛各季度的核心营业利润的波动幅度明显小于营业利润的波动幅度。特别的是,2012年第4季度和2013年第4季度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很大,采用核心营业利润进行核算后,排除了资产减值损失的影响,核心营业利润的波动幅度明显减小。说明核心营业利润指标扣除为取得收入付出的全部成本,不受资产减值损失等非经营活动的影响,利用其进行企业业绩评价更加合理。
四、结论
本文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评价的视角出发,通过对獐子岛计提巨额减值对利润形成影响的案例分析,发现上市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对营业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资产减值损失是与经营活动无关的项目,但其大幅波动对营业利润的数据造成显著影响,加大了营业利润数据的波动幅度,使营业利润无法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业绩,从而成为营业利润损益计算模式的缺陷。
本文认为上市公司营业利润包含资产减值损失的影响不合理,因此界定并提出了核心营业收入和核心营业成本的概念,核心营业收入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核心营业成本是为了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的全部成本,即从生产商品开始经过商品生产过程和销售过程,直到商品因销售而引起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之前所发生的全部成本。由于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与商品销售活动无关,不属于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的成本,将资产减值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排除在核心营业成本之外。然后,在核心营业收入和核心营业成本的基础上提出了核心营业利润的业绩评价指标,即:核心营业利润=核心营业收入-核心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最后,根据前面提出的核心营业利润的概念计算獐子岛2012 ~ 2014年的核心营业利润,并将核心营业利润数据与营业利润数据进行比较,发现核心营业利润数据的波动幅度明显小于营业利润,说明核心营业利润排除了资产减值损失等非经营活动的影响,更能反映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真实经营业绩。
本文的研究成果拓展了经营业绩评价的研究视角,丰富了经营业绩质量的评价指标,为建立完善的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评价分析指标和方法奠定了基础。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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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进辉,万迪昉,李超.资产减值准备净计提、盈余管理与公司治理结构——来自2004-2008年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中国会计评论,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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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70872080);北京市教委社科计划重点项目(项目编号:SZ201210038027)
2015年 第 13 期
财会月刊(13期)
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