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2 期
总第 464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疑点刍议

作  者
贺泽禹

作者单位
长沙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摘  要
      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上有较大的变化。笔者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业务问题,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中的一些规定提出自己的看法供大家探讨。
  一、关联方股权收购
  让我们先看以下实例:
  A公司拥有B公司60%的股权并实际控制B公司。A公司拥有C公司40%的股权。C公司有两个股东,A公司对C公司实施重大影响。B公司和C公司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经营同类型业务。
  A公司为了实施战略协同效应,决定将所拥有的C公司的40%的股权转让给B公司。B公司取得该部分股权后能够对C公司实施重大影响。双方签订的协议规定,自20×7年1月1日起C公司40%股权部分的全部股东权益由B公司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