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9 期
总第 661 期
财会月刊(上)
会计电算化
财务软件中反向操作实例分析

作  者
张渭育

作者单位
(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经济管理系 郑州 450046)

摘  要

      【摘要】本文以用友ERP-U8.72为例,总结和剖析了反向操作的基本原理,并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了反向操作的基本处理思路和方法,以期为实务操作人员提供参考和帮助。
【关键词】财务软件   反向操作   基本原理

      一、反向操作的基本原理
在财务软件应用中,很多操作相互之间是有关联和先后顺序的。当后续的操作完成后,若发现前面的操作有误想要修改时,就需撤消后续操作后才能修改。如果后续操作有很多项,就需要逆着操作顺序,一步步进行撤消修改,否则不允许进行更正操作。而一些基本规则在财务软件设计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如:已有数据的科目不能修改科目性质;如果科目已录入期初余额或已制单,则不能删除;已记过账,则不能再输入、修改期初余额;凭证一经签字,就不能被修改、删除,等等。
      对于类似问题的处理,只需在理清操作间关联性的基础上,注意操作的先后顺序,如果是“一二三”的顺序,则处理时就按“三二一”的顺序逆向进行撤消,就可进行更改和删除等操作了,这就是反向操作的基本原理。以下以用友ERP-U8.72为例进行说明。
二、反向操作典型案例
案例一:客户档案不需要分类,但却进行了分类设置,并且已录入客户分类及客户档案信息,应如何处理?
在此案例中,只有选择了客户要进行分类的控制参数选项,后续才能进行客户分类档案的建立,而只有先建立了客户分类档案,才能录入客户的具体档案信息。因此,导致这一结果的“一二三”的操作顺序依次为:步骤一,在建立账套时选择了“客户是否分类”的选项;步骤二,在客户分类档案中人为添加了客户分类信息;步骤三,在客户档案中录入了相关客户档案信息。
      处理这一问题时,按“三二一”的顺序逆向进行撤消操作,具体顺序为:先撤消步骤三,将客户档案中的客户信息全部删除;再撤消步骤二,将客户分类档案中的分类信息全部删除;最后撤消步骤一,由账套主管注册进入“系统管理”,通过执行“修改账套”命令,再次调出“基础信息”设置界面,将其中的“客户是否分类”的选项取消,使操作回归原点。这样就可以正向进行正确的设置和后续档案信息的录入了。
在进行上述反向操作时,应注意“三二一”的顺序不能颠倒。比如,如果不先撤消步骤三和步骤二的操作,即便找到步骤一中的“客户是否分类”的选项,也会发现此参数呈灰色显示,不允许进行修改。另外,进行反向操作时还应注意针对同一步骤的设置,撤消时所使用的命令及操作员都可能与之前不同。比如,步骤一是由系统管理员建立账套时所进行的操作,但撤消步骤一时则是由账套主管通过修改账套来完成的。
      案例二:在录入应收账款的期初余额时,发现其数额为应录数额的两倍,是何原因?应如何处理?
出现这一情况,一般是由于用户所设置的会计科目为辅助核算科目,如本例中的应收账款要求设置为“客户往来”辅助核算科目,但用户在最初录入期初余额时却忘记进行此项设置,而直接录入了期初余额数据。后续发现此问题时,在未删除已录数据的前提下,又为应收账款设置了辅助核算类型,并录入辅助账期初余额数据,这样返回“会计科目”界面时就会发现期初余额的数额翻倍了。
      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先明确导致这一结果的“一二三”的操作顺序,依次为:步骤一,在“期初余额录入”界面录入应收账款期初余额;步骤二,为应收账款设置了“客户往来”的辅助核算类型;步骤三,进入“客户往来期初”界面,录入相关数据。
      处理这一问题时,仍应按“三二一”的顺序逆向进行撤消操作,具体顺序为:先撤消步骤三,将“客户往来期初”界面中所录数据全部删除;再撤消步骤二,取消应收账款的“客户往来”辅助核算类型;最后撤消步骤一,将录入的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删除。这样操作又回归到了原点,然后就可以正向进行重新设置和录入工作了,具体操作步骤为:先为应收账款设置“客户往来”的辅助核算类型,再进入“客户往来期初”界面,录入应收账款辅助账期初余额。
在进行上述反向操作时,也需注意“三二一”的顺序不能颠倒。在实际操作中,用户往往在撤消完步骤三的内容后,就不知如何去做了。因为此时虽然在“会计科目”界面看到了步骤一中所录入的期初余额,但如果不先撤消步骤二的“客户往来”辅助核算类型的设置,则期初余额是无法删除的。
案例三:在进行数据权限分配时,本应为操作员马方设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五个科目的明细账查询权限,但却将这五个科目的制单和查询权限都赋予了马方,应如何处理?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用户往往会在“记录权限设置”界面取消“制单”的选项,然后单击“保存”按钮,希望能更改错误设置,结果却发现更改并未成功。对此,应先梳理思路,明确一下导致这一结果的“一二三”的操作顺序,依次为:步骤一,执行“数据权限分配”命令,在“权限浏览”界面,先选择“业务对象”为“科目”,再在“用户及角色”栏中选择操作员“马方”,然后单击“授权”按钮,进入“记录权限设置”界面。步骤二,在“记录权限设置”界面,从“禁用”栏中找到五个科目,将其选入“可用”栏中,最后单击“保存”按钮。
      按照反向操作的处理思路,解决这一问题时应按“三二一”的顺序逆向进行撤消操作,具体顺序为:先撤消步骤二,在“记录权限设置”界面,将已选入“可用”栏的会计科目重新选回“禁用”栏中。然后撤消步骤一,退回到“权限浏览”界面,查看“拥有的权限”栏中是否已为马方清除了所有权限,即验证撤消步骤二的操作是否设置成功,就可以开始正向操作了。因为“业务对象”已选为“科目”,“用户及角色”也已选择了“马方”,这两个设置没有问题,所以就不需撤消,接下来,单击“授权”按钮,进入“记录权限设置”界面,先取消“制单”的选项,然后再将五个科目从“禁用”栏选入“可用”栏,最后单击“保存”按钮即可。当再次退回到“权限浏览”界面时,就可以在“拥有的权限”栏中看到马方已被赋予了正确的数据权限。
在进行上述反向操作时,应注意在撤消步骤二的操作中,将五个科目从“可用”栏又重新选回“禁用”栏,但五个科目回复的位置并不是原来的位置,而是被放置在了“禁用”栏的最后,这一点可能会对用户进行撤消操作造成一定的阻碍,用户会因找不到已退回的会计科目而不知如何继续操作。另外还需进一步明确的是,反向操作并不意味着要把所有的操作完全撤消,如果正向操作时某个设置没有问题,进行反向操作时就不需要进行撤消。比如在此案例中,将“业务对象”选为“科目”和将“用户及角色”选为“马方”的设置,因为这两项设置本身没有问题,所以在反向操作时就没有进行撤消而是直接继续后续的操作,同时也节约了操作时间。
案例四:在进行出纳签字时,系统提示“没有符合条件的凭证”,应如何处理?
造成出纳无法签字的原因多种多样,此案例属于其中的一种情况:由于用户事先没有在总账系统控制参数中选择“出纳凭证必须经由出纳签字”选项,后续填制凭证时,在未进行出纳签字的前提下已将凭证记账,而记过账后又想进行出纳签字时,就会出现“没有符合条件的凭证”的提示信息,无法进行出纳签字。这主要是因为已记过账的凭证是不允许再进行审核签字的。按照反向操作的基本原理,先明确导致这一结果的“一二三”的操作顺序,依次为:步骤一,进入总账系统,执行“设置—选项”命令,进行总账控制参数的设置,但未在“权限”选项卡中选择“出纳凭证必须经由出纳签字”选项。步骤二,对凭证进行审核。步骤三,对凭证进行记账。
      按照反向操作的处理思路,解决这一问题时应按“三二一”的顺序逆向进行撤消操作,具体顺序为:先撤消步骤三,由账套主管通过“恢复记账前状态”命令取消记账;再撤消步骤二,对于此案例无需做此步操作,因为凭证审核与否并不影响出纳签字工作的进行;最后撤消步骤一,回到“选项”界面的“权限”选项卡中,将总账控制参数“出纳凭证必须经由出纳签字”选中,然后出纳人员就可以对凭证进行签字了。
在进行上述反向操作时,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取消记账操作所使用的命令“恢复记账前状态”需要先激活再使用,而激活操作与命令出现的位置有所不同。激活时,要先执行“期末—对账”命令,进入“对账”界面,然后按Ctrl+H键,当系统弹出“恢复记账前状态功能已被激活”的提示信息框时,此命令就会出现在“凭证”菜单中了。但这一操作只起到激活“恢复记账前状态”命令的作用,想要取消记账就必须进一步执行“恢复记账前状态”命令。这是用户在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经常会有用户认为只要把这个命令激活了,就相当于取消了记账,而实际上必须继续完成下面的操作:退出“期末对账”界面,在“凭证”菜单找到“恢复记账前状态”命令,执行此命令,按提示进行操作才真正取消了记账。
      第二,完整的凭证审核环节应包括三项内容:审核人员审核凭证、出纳人员对出纳凭证进行签字和主管会计对凭证进行签字。其中,审核人员审核凭证是系统要求必需的操作,如果凭证不审核将不能记账,而后两项内容则是由用户自行选择决定的。如果在总账控制参数中设置了“出纳凭证必须经由出纳签字”和“凭证必须经由主管会计签字”,那么在审核环节就必须完成这两项操作,否则凭证也不能进行记账。因为这三项内容是属于同一环节的平行操作,操作时不分先后顺序,因此,此案例中撤消步骤二的操作就无需进行,即不需取消审核,这一点也是用户在实际操作中容易误解的地方。同时,这一操作也再次说明了反向操作并不意味着要完全撤消所有的操作,如果某项操作并不影响后续正确操作的进行,就无需撤消。
      第三,出纳能否签字,除了本案例中所出现的情况外,还应仔细查看有没有为“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选择“日记账”选项,有没有进行指定出纳专管科目的设置,出纳签字时的业务日期是否选择正确等等,这些都是保证出纳签字功能正常执行的前提条件。
主要参考文献
1. 王新玲,汪刚.会计信息系统实验教程(用友ERP-U8.72版).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2. 潘上永.会计电算化.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