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3 期
总第 655 期
总第 655 期
财会月刊(上)
案例分析
【作 者】
周 微 杨治忠
【作者单位】
(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贵阳 550004 贵阳华正联合司法会计鉴定所 贵阳 550000)
【摘 要】
【摘要】本文通过对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涉嫌职务侵占案的分析,追根溯源,提出案件的根源在于大多数企业家缺乏法律意识,尤其民营企业家缺乏法人财产的概念。
【关键词】法人财产 内部控制 司法会计鉴定
一、案件基本情况
贵州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化名)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 000万元人民币的等值外汇。中方股东为贵州城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化名),外方股东为香港龙达企业公司(化名)代表人龙盛(化名),公司成立于1992年。
贵阳华正联合司法会计鉴定所接受委托,对中外合资贵州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龙城房开公司”)龙盛涉嫌职务侵占案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具体鉴定事项如下:
(1)对贵州龙城房开公司同龙盛的经济往来账中1999年1月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龙盛向贵州龙城房开公司支款使用去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鉴定。
(2)对贵州龙城房开公司1998年10月14日40万美元资本项目结汇行为(即从公司美元账户结汇到贵州三胞联谊会账上)的合法性及去向进行审计鉴定。
鉴定时间范围:1998年至2002年(部分问题追溯到1998年前和延伸至2008年)。
二、鉴定材料
1. 贵州龙城房开公司提供的资料:①1998年至2002年龙城房开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②龙城房开公司1998年10月14日40万美元结汇凭证及相关资料。③龙城房开公司与贵州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信托公司”)美元抵押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