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36 期
总第 640 期
财会月刊(下)
研究借鉴
会计要素、会计等式概念剖析

作  者
唐来全 孔祥玲 尹 莉

作者单位
(山东轻工业学院 济南 250353)

摘  要

      【摘要】本文认为,运用“会计要素”、“财务报表要素”指称“会计对象的要素”,使用“会计等式”指称“会计对象要素之间关系的等式”违反“名实一致、径易而不拂”等正名基本原则,建议采用“会计对象要素”和“会计对象等式”。
      【关键词】会计要素   财务报表   会计对象

  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是会计学的基本概念,是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理论的基础。但是,在对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的认识上,至今仍存在较大分歧。本文借鉴系统科学、概念逻辑理论(或正名理论)对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概念进行剖析,研究结论有助于丰富现有会计理论文献,完善会计理论与实务。
一、关于会计要素
国内会计学教材将“会计要素”定义为“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会计对象的具体化,是会计对象的组成部分,即会计对象的要素。按照概念逻辑理论,该定义是运用“会计要素”一词来表达“会计对象的要素”之义,指称“会计对象的要素”。在国外,人们常用“财务报表要素”来指称“会计对象的要素”。例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其颁布的第6号概念公告中界定了会计对象要素,却称之为财务报表要素。FASB认为,财务报表要素是构筑财务报表的积木——就是财务报表所包含的各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