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32 期
总第 636 期
财会月刊(中)
改革与发展
营改增对航空运输企业的财务影响及对策

作  者
徐曼丽

作者单位
(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天津 300222)

摘  要

      【摘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底联合发布了《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对于航空运输企业而言,这是一大利好政策,应当把握机遇,充分运用此次税改的优势扩大利润,提高自身的竞争力,运用合法合规的手段达到节税的目的。本文从财务角度分析“营改增”给航空运输企业带来的影响,并提出应对策略。
【关键词】营业税改增值税   航空运输企业   财务影响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以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简称《试点规定》)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大势所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7月31日发布的财税[2012]71号文件,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范围已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和广东省(含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