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31 期
总第 635 期
总第 635 期
财会月刊(上)
说法读规
【作 者】
雷 霞
【作者单位】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会计系 重庆 400036)
【摘 要】
【摘要】本文在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后融资租赁企业税收政策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用案例进行解析,从案例剖析中引出对此次改革相关问题的思考。
【关键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融资租赁企业 影响 思考
随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发布,标志着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正式拉开序幕,于2012年1月1日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试点,其中部分现代服务业就包括“有形动产租赁”,即涉及融资租赁企业。那么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税改”)会对融资租赁企业产生什么影响?笔者就此做出案例分析并提出相关问题以引发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