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31 期
总第 635 期
总第 635 期
财会月刊(上)
改革探索
【作 者】
杜成芳
【作者单位】
(西安超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西安 710075)
【摘 要】
【摘要】基于实质与形式的不同,首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会面临不同问题,包括无股权合并与现金流量表勾稽关系、历史商誉、前期调整分录缺失、单方挂账等情况。本文基于实质重于形式与谨慎性的会计原则,提出了“假设存真法”与“期末倒推法”以合理应对之。
【关键词】合并财务报表 首次编制 假设存真法 期末倒推法
本文所探讨的首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既包括因控股合并而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即实质上的真正的首次编制,也包括会计人员接续前任工作且无法获得前期数据而导致的“首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此时会计主体虽然连续存在,但对会计人员却是第一次的情况,即为形式上的首次。不论是哪种情况,都会面临一些会计准则中尚未明确的细节问题,并因此产生首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之困惑。
一、实质上的首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实质上的首次编制是指在合并日(购买日)或期末的真正的第一次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在我国,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式不同会面临不同的困惑:同一控制下合并首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调整期初数,但此时母公司尚未投资于子公司,属于无股权投资的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虽然只能合并购买日后的数据,但却导致现金流量表勾稽关系的破坏,属于报表格式改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