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30 期
总第 634 期
总第 634 期
财会月刊(下)
改革发展
【作 者】
任永平(教授) 王 琴
【作者单位】
(上海大学管理学院 上海 200444)
【摘 要】
【摘要】中小企业是企业中的一个基础性群体,在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小企业会计准则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本文主要从世界主要国家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情况以及已制定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与IASB的IFRS for SMEs 的趋同比较两个方面对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趋同问题进行论证,以得出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准则 国际趋同 准则制定模式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9年公布的《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ME)成为了各国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标杆,在IFRS-SME发布后,巴西、马来西亚、新加坡、南非、我国香港等地纷纷宣布将在未来2 ~ 3年内采用或允许采用IFRS-SME。我国也于2011年10月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预示着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将逐步走向国际趋同。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应借鉴国外做法,实行有差别的财务报告披露制度是很有必要的。而且从理论上看,有差别的财务报告披露制度符合会计的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等。本文主要通过各国制定差别财务报告以及通过比较得出各国差别报告的内容差异不大两方面论证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