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30 期
总第 634 期
总第 634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探索
【作 者】
刘樟生
【作者单位】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江苏徐州 210008)
【摘 要】
【摘要】自创商誉的确认、计量以及后续确认是商誉会计中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之一。本文在对企业自创商誉的构成进行深入剖析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确认自创商誉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阐述了自创商誉的根本来源——企业各种资源“光合作用”的结果,它是企业综合能力的体现。进而从财务指标的角度分别构建了企业综合能力评价体系和盈余质量评价体系,并分别运用这两个体系生成的“光合作用修正系数”和“企业盈余质量修正系数”对企业自创商誉的现有计量方法进行了修正,使修正后的自创商誉数值更具客观性和可靠性。
【关键词】自创商誉 光合作用 光合系数法 财务指标
一、确认自创商誉的困难和解决方法
(一)确认自创商誉面临的困难
自创商誉是企业长期以来由众多因素(如顾客的偏爱、供应商的信任、优秀的管理队伍、有利的地理位置、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等)所形成的,很难确定是某一活动对自创商誉形成的影响程度,而且在自创商誉产生的效益期间其价值的各组成部分还有可能发生变化(杜兴强,2003)。基于以上自创商誉的特殊性,目前反对确认自创商誉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无法满足资产确认的标准。《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中关于“自创商誉不应确认为资产”的规定的解释是:成本无法可靠计量,并且未来的经济利益不能为报告主体所控制;缺乏同其他资产相区分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