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8 期
总第 632 期
财会月刊(上)
参考资料
企业合并准则解析:以商誉核算与反映为主线

作  者
石天唯1 安亚人2(博士生导师) 李成立2

作者单位
(1. 吉林工商学院 长春 130062 2. 东北师范大学 长春 130024)

摘  要

【摘要】本文以商誉的反映形式为主线,针对准则相关内容进行归纳分析梳理,进而深入、全面地理解企业合并准则,以期能为实务中的会计人员和相关决策方提供一些帮助和方便。
【关键词】商誉   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   长期股权投资

   一、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时点与确认商誉的时机
企业合并相关的会计处理时点有两个。时点一:即支付合并成本的一方实际取得对合并他方控制权的日期。由支付合并成本的一方进行相关净资产或投资的确认、同时结转合并成本的账务处理。时点二:即取得控制权日或日后,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日期。由支付合并成本的一方,即母公司在合并工作底稿上进行一系列的调整、抵销等合并处理。显然,后者只涉及控股合并方式。
由于吸收合并下合并各方合为一个法律主体,不产生母子公司关系,所以支付合并成本方确认商誉的时机只能是在上述第一时点,由支付合并成本方在取得控制权日将取得合并他方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即净资产)进行并账处理,同时结转合并成本,二者的差额即可确认为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