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3 期
总第 627 期
总第 627 期
财会月刊(中)
审计与CPA
【作 者】
谭 雪 彭桃英(教授)
【作者单位】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长沙 410079)
【摘 要】
【摘要】核电在能源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核电站核泄漏的潜在危险也同时在增大。传统的环境审计不论从理论基础还是审计目标都无法满足核泄漏背景下的社会需求。环境审计理论的重新定位必须以人类生存环境保障和整体安全为重要理念。只有采用对经济与技术、政治与文化、人类整体利益与国家利益、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进行综合考虑的实施策略,并适当调整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核泄漏背景下的环境审计才能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关键词】核泄漏 环境审计 可持续发展 受托环境责任
2011年3月11日,位于日本东部地区的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爆炸,引起了全世界对核泄漏的广泛关注。福岛核电站的爆炸之所以对全世界产生如此深刻的影响,是因为核电站的爆炸给人类的生存环境和整体安全构成了极其严重的威胁。作为环境管理工具之一的环境审计对有效和安全利用核能责无旁贷。环境审计可以促进企业加强环境管理,防止环境污染,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张以宽,1997)。然而,当前环境审计在应对核泄漏等严重危害人类生存环境和整体安全的重大事故上,在理论准备和实践策略上都显得尤为不足:首先,环境审计的理论基础是可持续发展受托环境责任,但对于人类生存环境和整体安全很少予以考虑;其次,环境审计的目标是提高环境保护效率,但忽视了环境安全效率;再次,在环境审计的实践当中,鲜有针对核泄漏的专项环境审计,导致这方面的环境审计经验严重不足。因此,迫切需要对环境审计进行重新定位并改进其实施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