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3 期
总第 627 期
总第 627 期
财会月刊(中)
审计与CPA
【作 者】
万晨晨
【作者单位】
(上海大学管理学院 上海 200444)
【摘 要】
【摘要】近年来,我国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做出了持续努力,相关部门通过修订法规,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及其信息披露提出了越来越明确的要求。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搜集我国上市公司年报数据、构建多元统计回归模型等方法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与会计师事务所特征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拟为改进我国审计市场的结构与效率提供一些经验证据。
【关键词】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特征 资金活动 预算管理
一、引言
2006年6 月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这是我国第一部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规范性文件。其中,第四条明确指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同年9 月2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2010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审计准则,决定自2011年起逐步在上市公司推行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这标志着政府和外部审计师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开始由会计报表扩张到会计报表产生的“内核”因素——内部控制机制。外部审计是现代公司治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内部控制的良好运作则是外部审计作用有效发挥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