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3 期
总第 627 期
总第 627 期
财会月刊(中)
理论与探索
【作 者】
蒙立元 王丽娟
【作者单位】
(兰州理工大学 兰州 730050)
【摘 要】
【摘要】本文以我国2008 ~ 2010年A股民营上市公司2 013个观测值为研究对象,研究了第二大终极控股股东对第一大终极控股股东掠夺行为的约束监督作用和对公司绩效带来的正面影响。研究表明:第二大终极控股股东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第一大终极控股股东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能够对第一大终极控股股东因两权偏离带来的掠夺行为起到一定的约束监督作用,存在第二大终极控股股东的公司表现出了更好的公司绩效。
【关键词】两权偏离度 第二大终极控股股东 公司绩效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公司治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公司治理的核心已从管理者和小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Jensen and Meckling,1976)发展到终极控股股东与广大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La Porta等,1999)。国外学者研究发现,多数上市公司存在着终极控股股东,而且终极控股股东的控制权(投票权)与现金流权(所有权)的偏离也广泛存在(Claessens和Faceio等,2002),并因此终极控股股东得到与其持有股份比例不对称的、比一般股东多的额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