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0 期
总第 624 期
总第 624 期
财会月刊(中)
案例与分析
【作 者】
喻 炼
【作者单位】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立信会计学院 北京 100010)
【摘 要】
【摘要】本文以山西省“永济市果商服务中心”内部股金融资为例,就基于“熟人社会”的“草根”金融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起、运作方式及其经济后果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对一般意义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创新所涉及的治理机制、利益分享乃至制度支持等问题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内部股金融资 风险防范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后,以农民为主要成员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兴起。根据农业部的统计数据,截至2011年,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已达50余万家,这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帮助和提升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现代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普遍遇到了资金短缺问题,而现有法规尚未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使用方式以及管理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使得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因缺乏资金而陷入困境,有的甚至“停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