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0 期
总第 624 期
总第 624 期
财会月刊(中)
审计与CPA
【作 者】
张 薇 伍中信(博士生导师)
【作者单位】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长沙 410205)
【摘 要】
【摘要】低碳审计与两型社会建设的目标相契合,我国“两型”社会低碳审计发展模式应符合可行性、全面性、成本与效益、渐进性的基本原则,由低碳合规性审计、低碳行为的“碳中和”审计、低碳绩效审计组成。本文认为,在“两型”社会推进低碳审计时应加深对低碳审计及其功能的认识,切实掌握低碳审计的发展特征,加快发展碳核算技术的研发,并培养胜任低碳审计的复合型人才。
【关键词】“两型”社会 低碳合规性审计 “碳中和”审计 低碳绩效审计
随着全球人口和经济规模的不断增长,能源使用量大为增加,由此产生了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使得全球气候变化出现异常,已经引起各国的普遍关注,从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到2009年的《哥本哈根协议》,从2003年英国提出“低碳经济”概念到欧盟多数国家如英国、丹麦、芬兰、荷兰、挪威、意大利和瑞典等纷纷引入碳税制度及美国颁布《能源政策法》,标志着以“低能耗、低污染”为特征的低碳经济迅速兴起,逐渐深入人心,而旨在为低碳经济发展的效率和效果提供支持和鉴证的低碳审计也应运而生。
我国于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的决策,“两型”社会一方面要求经济社会建立在节约资源的基础上,另一方面要求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低碳审计与两型社会建设的目标是相契合的,对低碳审计模式的探讨完全可以置于“两型”社会的环境下,为“两型”社会的建设提供有效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