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0 期
总第 624 期
总第 624 期
财会月刊(中)
审计与CPA
【作 者】
薛春明
【作者单位】
(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 昆明 650021)
【摘 要】
【摘要】EPC工程总承包这种较为先进的承包模式在国内被广泛推广运用,但部分建设单位却有意在招投标和分包环节进行合同变更,其中隐藏着诸多违规问题,值得挖掘和分析。
【关键词】EPC工程总承包 招投标 分包 EPC工程总承包是指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整体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笔者在审计中发现部分建设单位对很多项目采取了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令人费解的变异,隐藏着诸多违法违规行为,且接踵而来引发其他相关单位一连串的违规,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机关如何对各单位的违规问题进行定性值得考量,同时对于该行为进行制止也迫在眉睫。现举例分析某建设单位对一特大型项目采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