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 615 期
【作 者】
赵善庆(教授)
【作者单位】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无锡 214153)
【摘 要】
【摘要】本文针对高校巨额银行贷款造成高成本负担所带来的风险性,首先阐述了高校银行贷款导致高额成本的危害性,必须从思想上增强还债止息的迫切性;然后提出化解高校债务危机的对策:落实政策规定增加财政性教育经费,提高高校还债经济实力,严格控制新增贷款,逐步减少银行贷款,调整负债结构,降低贷款成本等。
【关键词】高校贷款 成本控制 财政性教育经费
一、高校贷款成本分析
1. 允许高校贷款的政策法规。
(1)政策规定。主要有:①《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第48条规定“运用金融、信贷手段,融通教育资金”;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提出“积极运用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不断完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③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1999年印发《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部属高校“银校合作”问题有关意见的通知》(银办发[1999]197号)要求“各行在通过贷款积极支持高校发展的同时要规范操作,维护银校各方的利益”。根据上述政策规定,教育部在2001年7月印发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中明确提出“适当运用财政、金融、信贷手段发展教育事业,合理利用银行贷款。” 以上政策规定为高校向银行贷款提供了政策依据。
(2)教育法规。主要有:①《教育法》(1995)规定:除继续依靠财政支持外,还要运用金融信贷等手段筹集教育经费。②《高等教育法》(2002)第60条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为辅的筹措高等教育经费体制。”这为高校向银行贷款提供了法规依据。
(3)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文字[1999]280号)引入负债概念,增加了“借入款项”会计科目和“负债管理”项目。会计制度规定:“负债是指高等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高等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这为高校向银行贷款提供了制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