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5 期
总第 609 期
总第 609 期
财会月刊(中)
理论与探索
【作 者】
赵 博
【作者单位】
(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新疆石河子 832000)
【摘 要】
【摘要】本文以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代理冲突为出发点,以我国产权属性和薪酬管制为制度背景,分析了上市公司货币薪酬、持股比例以及在职消费水平三种激励手段与管理层过度投资的相关性,并实证检验了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激励契约对过度投资的治理作用。实证结果表明,有效的激励契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的过度投资冲动,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相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契约安排缺乏应有的激励效率,对过度投资的抑制作用较弱,这为我国上市公司激励机制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经验证据。
【关键词】产权属性 货币薪酬 管理层持股 在职消费 过度投资
一、引言
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引发了典型的委托代理问题,企业管理层极有可能背离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出于过度投资冲动将公司的自由现金流投资于净现值为负的项目。国外众多学者阐释了企业管理层的这种过度投资冲动。Jensen和Meckling(1976)、Stulz(1990)等均以股东与管理层的代理冲突为切入点,解释了高级管理层滥用自由现金流的“帝国构建”倾向以及由此引发的投资扭曲。由于制度文化方面的差异性,我国上市公司过度投资现象比较严重。袁春生(2006)、姜付秀(2009)等均从委托代理问题出发探讨了管理层防御、薪酬水平、管理者过度自信、管理者背景特征等对投资决策的影响,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