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26 期
总第 522 期
财会月刊(中)
改革与发展
从所有权理论剖析商誉的会计处理

作  者
孙 博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 成都 611130

摘  要

  【摘要】当前,对商誉的概念及其会计处理的研究显得越来越重要。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对商誉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进一步与国际趋同。笔者利用所有权理论,对现行会计准则中有关商誉的各项规定进行了深入剖析。
  【关键词】商誉   所有权理论   自创商誉   合并商誉   企业合并

   一、商誉的概念及分类
  现在对商誉的一般定义为:商誉通常是指一个企业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或由于信誉好而获得了客户的信任,或由于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益好,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诀窍等原因而形成了无形价值,是企业能拥有或控制的、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超额经济利益的潜在经济价值,这种无形价值具体表现在该企业的获利水平超过一般企业的获利水平。
商誉按其来源不同,分为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自创商誉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自己创立和逐渐积累起来的能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的经济资源。外购商誉也称为合并商誉,是企业合并过程中形成的并购企业支付的价款与被并购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如果合并商誉确认时的差额为正即形成正商誉,如果差额为负即形成负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