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35 期
总第 603 期
总第 603 期
财会月刊(中)
改革与发展
【作 者】
李巧丽
【作者单位】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杭州 310012)
【摘 要】
【摘要】本文以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证监会对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分析了当前停牌股票估值中存在的问题,并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例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相关法规、引入停牌股票估值的第三方估值机构和加强金融创新的建议。
【关键词】停牌 股票估值 证券投资基金
双汇发展“瘦肉精”事件被央视曝光后,该公司停牌一个多月,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双汇发展股票的估值问题引起了媒体的极大关注。由于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对非活跃市场条件下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没有明确的规定,以及证监会针对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给出的四种估值方法较为粗略,并且方法的选用没有严格的限制,因而对于双汇发展停牌期间如何合理估值便成了各方利益相关者关注的焦点,也给学术界提出了一个研究新课题。
本文以此为背景,从估值依据、估值方法、估值主体和金融创新等方面展开研究,以为当前停牌股票的估值更加客观、公允和具可操作性提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