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35 期
总第 603 期
总第 603 期
财会月刊(中)
改革与发展
【作 者】
陈祥碧 宋伟斌 胡 丹
【作者单位】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重庆 402160 乐山师范学院 四川乐山 614000 西南财经大学 成都 611130)
【摘 要】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了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交易制度是应电子商务市场买卖双方信用制度安排需求而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其功效表现为交易费用的大幅降低。第三方支付利益集团经过竞争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制度供给和完善;央行强制性监管是解决第三方支付外部性问题的制度安排,且主要针对交易风险进行防范,因而强制性监管制度安排是有效率的,必将对电子商务市场及其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关键词】电子商务 第三方支付 信用制度
2010年6月央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非金融机构应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针对第三方支付企业提出依法监督管理的规范要求。2011年5月,首批32家申请企业中,支付宝、财付通等27家企业及单位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支付业务又一次成为市场聚焦点。第三方支付作为伴随电子商务出现的一项市场自发形成的制度安排,其最终尘埃落定于央行许可准入制度安排,其产生、发展与完善的过程有特定制度需求原因,本文基于制度分析框架对其形成机理进行探析,并针对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