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8 期
总第 596 期
总第 596 期
财会月刊(上)
一事一议
【作 者】
张学军 谭向东 丁 琴
【作者单位】
湖北十堰市人民医院
【摘 要】
一、《医院会计制度》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 使药品差价收入更趋于隐蔽。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取消了“药品进销差价”科目,将原制度中药品按售价核算改为按进价核算,并在“库存物资”科目下设置“药品”一级明细科目,具体核算药品购进、发出、库存情况。结转药品成本时,将药房发出药品的实际成本记入“医疗业务成本”科目。确认药品收入时,将医院开展医疗服务中药品使用记账数额记入“医疗收入”科目下的“药品收入”二级明细科目中。而公立医院政策改革明确“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在药品进销差价没有真正取消前,此种核算方法将使药品差价收入更趋于隐蔽,在账面上不易被发现。
2. 易掩盖“以药补医”的事实。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将药品收支纳入医疗业务收支统一核算,而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调整尚未跟上,仅通过核算办法的改变,很容易掩盖“以药补医”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