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 591 期
【作 者】
胡明霞
【作者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 重庆 401120
【摘 要】
【摘要】法务会计虽起源较早,但在20世纪初开始才有较系统的研究,法务会计发展初期主要内容包括调查性会计和诉讼支援。安然、世界通讯等会计舞弊案件后,社会大众更加关注白领阶层的商业犯罪,对法务会计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本文根据后安然时代法务会计含义和内容的扩展来分析影响法务会计发展的关键因素,并针对我国法务会计现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法务会计 调查性会计 诉讼支援 欺诈检查 商业鉴定
一、法务会计的含义及内容
1. 法务会计的含义。“法务”一词的英文为“Judicial”或“Forensic”。前者为欧洲各国采用,而美国使用后者。法务会计发展至今,关于其定义仍然没有十分明确或统一的说法。“Forensic”一词,根据《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的解释,是指“属于或使用于法律诉讼程序或正式讨论”;根据牛津英文字典的解释,其是指“法庭上所准许的任何东西或适用于公开讨论争论的,同时也表明其是一种必须遵守现行法律标准的专才”。
Bologna和Lindquist(1995)认为“法务会计是一项在证据法的范围内,将财务会计上的知识及调查性的心态应用到未解决的议题上。以一门学科而言,它是结合财务专业、舞弊知识,对企业现实环境的深切了解以及法律系统的运作。”法务会计专业的形成主要是通过持续的在职训练,同时结合调查人员与法律顾问的经验而来。在会计专业中,“法务”一词指运用财务上的专业知识来进行财务调查,法律上的问题与争议以及在冲突上寻求可能的解决方案。法务会计即是在为法庭或其他法律有关的目的下所执行的会计专业工作。法务会计涉及运用于法庭中证据的收集、提供会计上的分析等工作,以协助讨论和协商,并达成最终解决方案。不论是在民事还是刑事法庭上,会计信息都将被要求以法庭证据的方式呈现。Bologna和Lindquist对于法务会计的定义是学术界与实务界认为最清楚地描述法务会计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