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2 期
总第 590 期
总第 590 期
财会月刊(上)
一事一议
【作 者】
吴向阳
【作者单位】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山东潍坊 261011
【摘 要】
某公司是一家制造企业,生产光无源器件陶瓷插芯与相关产品的加工、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项目落户湖南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由于公司发生巨额亏损长期停产,后来把闲置房产(包括院落)整体对外出租,房产原值26 407 262.33元,2011年合同租金收入10 190 880.20元,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应交房产税为1 222 905.62元(10 190 880.20×12%),财务人员筹划如下:
方案一:税率选择1.2%与12%
根据房产税政策,企业自用房产按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的1.2%缴纳房产税;对外出租按照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