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2 期
总第 590 期
财会月刊(上)
一事一议
固定资产借款费用资本化问题思考

作  者
韩满良 韩云飞

作者单位
包钢(集团)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信用社南效联社

摘  要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发生的汇兑差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为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
  我们知道,对于同一项固定资产投资,比如建造一条轧钢生产线,实力强或者现金充足的企业可能借款较少,甚至不需要借款;而实力相对较弱的企业除利用一部分自有资金外,还得从金融机构融资。根据会计准则中借款利息资本化的要求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出,实力弱的企业建设这条生产线的成本至少在借款利息资本化方面就要比实力强的企业多一块,假设两家企业其他方面的成本都一样,那将来对于固定资产入账成本两家企业显然会报出不一样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