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2 期
总第 590 期
总第 590 期
财会月刊(上)
来稿摘要
【作 者】
宋宝双
【作者单位】
临沂大学商学院 山东临沂 276000
【摘 要】
企业如果生产和销售多种产品,一般来说各种产品的获利能力不完全相同,有时候差异还比较大,因此有必要对多种产品的经营的本量利分析进行探讨。由于生产的是不同的产品,所以采用销售额指标:利润=贡献毛益总额-固定成本=销售收入×加权平均贡献毛益率-固定成本。
加权平均贡献毛益率的计算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此举例说明关于加权平均贡献毛益率的不同计算方法。
(一)
例:企业的固定成本总额为62 000元,该企业生产和销售A、B、C、三种产品(假设各种产品的产销完全一致),有关资料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