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0 期
总第 588 期
总第 588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王 勇
【作者单位】
(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广西桂林 541000)
【摘 要】
【摘要】我国已有的房地产信托业务主要集中在商品住房领域,随着“新国八条”为代表的新一轮针对商住房的调控政策的实施,保障房数量可能将超过商住房,我国地产行业的信托情况将发生改变。保障房在未来很可能成为信托资金在房地产领域的重大机遇与盈利点,因此,探讨缺乏资金来源的保障房项目与缺乏投资渠道的市场资金的对接问题,对于运用商住房的LPFs融资模式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保障房 房地产信托 LPFs融资模式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2011年“两会”提出的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不仅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对相关产业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带动作用,并为扩大消费创造有利条件。根据2011年“两会”公布的计划,在“十二五”期间,2011 ~ 2012年每年建1 000万套保障房,后三年再建1 600万套保障房,使保障房的覆盖率从十一五期末的8%提高到20%。2011年拟投资1.3万亿元建设1 000万套保障房,依此推算,五年总共3 600万套房就需要4.7万亿元建设资金。可见,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将是保障房建设工程的重点与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