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17 期
总第 585 期
财会月刊(中)
审计与CPA
治理合谋的政府双重审计模式及相关博弈分析

作  者
曹 军 王 芳(博士)

作者单位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武汉 43007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 武汉 430073

摘  要

  【摘要】利用双重审计模式构造“囚徒困境”式格局是治理审计合谋的新思路。本文遵循这一思路,提出在政府审计工作中引入民间审计力量,采用双重审计模式,通过制度设置形成第二重审计人员对第一重审计人员的威胁,达到治理合谋的目的。
  【关键词】审计合谋   囚徒困境   贝叶斯均衡

  在政府审计中,当对审计人员的监管弱化时,审计人员会利用自己的职权向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寻租合谋。如何监督审计人员,是政府审计系统完善审计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目前对审计合谋现象的治理主要基于两种思路:第一种思路是通过调整控制审计人员利益所得来引导审计人员选择收益更大(损失更小)的非合谋行为。如Kofman 和Lawaree(1993)提出的“赏金猎手”方案,即委托人付给审计师奖励R,以激励其披露真实情况,为了抵御被审计者给予审计师贿赂的诱惑,委托人可能付出的奖励高达被审计者的全部租金;国内学者龚启辉等(2006)也提出以利益诱使审计师保持诚实治理合谋的制度,应使遵守会计准则的收益大于破坏准则的收益;李洁和刘桂良(2007)则提出通过加强对审计师的“有效惩罚”来激励其拒绝合谋且恪尽职守地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以注册会计师的私人财产抵押作为实行惩罚机制的物质保障;曹军和王芳(2010)提出有效的监督与约束可以降低激励的强度,但不能代替激励的功能,对政府审计合谋的治理必须实行有效激励与约束并用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