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5 期
总第 365 期
总第 365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作 者】
廖沁芳 和普霞
【作者单位】
成都
【摘 要】
财政部颁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后,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由此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很多人主张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将研究与开发支出进行合理分类,进而对研究支出实行费用化;对开发支出,符合条件的资本化,不符合条件的费用化。
但是,笔者认为,目前我国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应该采取全部费用化的方法,主要理由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