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1 期
总第 497 期
总第 497 期
财会月刊(上)
参考资料
【作 者】
许蔚君
【作者单位】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
【摘要】 本文根据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内容,比较研究了中美两国无形资产会计的主要差别,指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会计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加以完善。
【关键词】 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 FASB
一、中美无形资产内容体系方面的差异
1. 美国无形资产的内容和构成要素。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1976年的一份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对于企业合并和购买的无形资产会计而言,无形资产是那些不具有物质实体的经济资源,其价值取决于特定的权利和未来经营中获得的利益;不过,货币性资源(如现金、应收账款和投资)不是无形资产。”FASB在其1999年9月发布的一份与无形资产相关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无形资产指没有实物形态的非流动资产。而2001年6月公布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42号——商誉与其他无形资产》(SFAS 142)将无形资产与商誉分开定义。其将无形资产定义为没有实物形态(不包括财务资产)的资产,并指出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