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1 期
总第 355 期
财会月刊(综合)
审计与监督
盈余管理的审计责任透视

作  者
王文辉

作者单位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
      会计报告被称为经济语言,然而盈余管理却把会计报告变成骗人的工具。注册会计师被誉为经济警察,可盈余管理并不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范围之内,成了无人管的审计盲区。我国经济正处在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尚不健全的市场机制给盈余管理的操作留下了较大的空间。
  一、盈余管理及其特点
  按照国外学者Paul M.Healy和James M.Wahlen的定义,盈余管理发生在管理当局运用职业判断编制财务报告和通过规划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时,旨在误导那些以公司的经营业绩为决策基础的利益关系人,或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为基础的契约后果。盈余管理具有四个特点:
  1.盈余管理的动机是获利。企业进行盈余管理就是在不同会计期间人为地调节利润的高低,实现筹资动机、管理报酬动机、避税动机等。如雅戈尔公司2002年4月通过关联方交易投资7 798万元收购某置业公司,后者当年就为雅戈尔公司贡献了1.2亿元净利润,依靠这项关联交易,雅戈尔公司2002年净利润由实际下降14.9%变为增长24.8%,并随后发行可转换债券,其经营业绩出现了神奇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