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1 期
总第 353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对关联方交易若干问题的思考

作  者
李传双

作者单位
杭州

摘  要
      为规范关联方交易及其在财务报告中的披露,财政部于1997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简称《关联方交易准则》)。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笔者感到《关联方交易准则》在关联方交易范围的界定及披露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会计处理上还有不够明确的地方。本文提出以下几个问题以供探讨。
  一、对关联方交易的分类存在不完整性
  关联方交易的方式会随着企业的发展、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发展、变化。但只要是关联方交易,必然体现出其交易类型的特殊性,即交易的灵活性、低成本性及可能导致的事实上的不平等性。目前实务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隐藏在日常交易背后的关联方交易尚未引起注意。有些公司为规避监管,往往制造新的交易类型而绕过《关联方交易准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