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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选用一般计税方式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单独作价销售的配套设施,是否可以扣除土地成本?
更新时间:2017年12月6日 
 答:可以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式的除外),单独作价销售的配套设施,例如幼儿园、会所等项目,其销售额可以扣除该配套设施所对应的土地价款,前提条件是配套设施是可售的,在预售范围内,可办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