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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公司外购设备普遍存在这种情况:设备性能尚未达到合同规定要求,但购买公司却在正常使用此设备,且边使用边调试整改,当然购买公司内部并没有出具验收报告。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定义为设备已达可使用状态吗?可以预转固计提折旧吗?还有部分公司的软件系统也存在类似情况,即系统已正式上线,但因部分功能未达到使用者的要求等原因导致未办理验收,对此需要计提无形资产的摊销吗?
更新时间:2016年7月29日 
对于题中所述的情况,主要问题是判定购建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十三条规定: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可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一)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二)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
(三)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转或者营业时,应当认为该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本题中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已正式投入使用,按照上述标准可判定为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以应该入账并计提折旧或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