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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公司是否可以将所购面辅料先记入原材料,然后再直接记入费用?
更新时间:2013年6月28日 
我公司为一家服装企业。我公司自己购买面辅料设计制作样衣,有时候也会请别的加工厂为我们打版、设计制作样衣,对方公司会收取一定的费用,并开具纸样发票。服装款式确定后,我公司将委托一些厂商进行批量生产,对方收取加工费并开具服装发票。
      也就是说,我公司自己没有生产线,并不生产成衣,只是做几件样衣,成衣的批量生产均是委托加工。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公司是否可以将所购面辅料先记入原材料,然后再直接记入费用?纸样、样衣费用记入什么科目合适?
      答:由于贵公司的服装生产均是委托加工,因此外购面料辅料时,应先记入“原材料”科目: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
      发出材料委托加工时: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
      委托外单位打版、设计制作样衣,支付的纸样、样衣费用,应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