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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建造石灰窑的材料中,构造石灰窑窑体的钢材及耐火砖能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
更新时间:2013年6月28日 
我公司正在做石灰窑的建造工程,请问在建造石灰窑的材料中,构造石灰窑窑体的钢材及耐火砖能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
      答: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其中的“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的规定,以上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
      根据《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的规定,
      代码         固定资产分类名称
      27 1 2 51           石灰窑
      因此,您所说的“石灰窑”不属于《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为“02”和“03”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