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免征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监管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年4月12日
中国保监会关于免征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监管费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免征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监管费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免征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监管费的通知
保监财会〔2013〕250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对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的复函》(财综〔2012〕103号),现对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对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的复函》(财综〔2012〕103号)
http://www.circ.gov.cn/Portals/0/Containers/:《财政部%20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对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的复函》(财综〔2012〕103号).pdf
中国保监会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