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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本公司银行存款总账余额33 130.51元,银行存款明细账余额28 243.96元
更新时间:2012年5月4日 
      12月31日,本公司银行存款总账余额33 130.51元,银行存款明细账余额28 243.96元(与银行对账单一致),总账余额比明细账余额多4 886.55元。由于本公司近年来会计人员更换频繁,银行对账单未完整保留,形成差异的原因无法核实。现决定以明细账及对账单余额为准,对总账及报表进行调整。
       调整分录为: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 886.55元;贷:银行存款4 886.55元。请问这样调账可以吗?
      答:不可以这样调账。因为银行存款明细账和对账单一致,很有可能总账出现了错误。而总账与明细账不相符主要是由于过账差错或汇总差错造成的。应当将参加汇总的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逐笔与银行存款明细账核对,查出漏记或错记的数额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