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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把贷款临时借给A公司,约定A公司隔2天后归还,不计利息,请问怎么做账?
更新时间:2011年9月27日 
我公司把贷款临时借给A公司,约定A公司隔2天后归还,不计利息,请问怎么做账?是计入应收账款还是计入短期借款?
      答:首先,记入“应收账款”科目肯定是不行的。应收账款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原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该账户核算的是因销售活动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
      其次,也不应记入“短期借款”科目。短期借款是企业的负债,用来核算企业用来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偿债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或者一年以上的一个经营周期内的各种借款。
      根据你所述情况,应该将其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因此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