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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11年度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1年8月16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2011年度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1年度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意见
(市审计局)
根据《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黔审办〔2011〕54号)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全市审计机关201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含审计调查)安排意见。
一、财政审计
(一)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地税部门2010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2010年度本级国库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划分、留解情况进行审计,以促进加强预算管理,合理有效地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特别关注中央为拉动内需项目的投资分配、划拨等事项,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秩序,深化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本级预算支出中的不规范、不合理、不真实以及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建议。2011年5月底以前完成。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促进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部门依法理财能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动部门预算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组织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重点关注部门是否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各项规定,揭露财政资金虚报冒领、转移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推动落实问责制。特别要关注用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投资分配、拨付、管理及使用情况,对一些涉及宏观调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深化预算改革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审计局将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遵义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2011年5月底完成。
各县、区(市)审计机关应结合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
(三)财政决算审计。以促进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确保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维护国家政令统一为目标。重点揭露在决算草案编制和汇总中的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检查有无截留、隐瞒上级收入,以及挤占挪用上级补助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地方政府依法规范财政行为。市审计局将对1个县2010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有关单位或镇(乡)。各县、区(市)审计局应对至少2个镇(乡)财政决算进行审计。2011年10月底前完成。
二、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根据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确保国家在社保、农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促进群众生产和生活条件的改善,维护群众利益,2011年将组织对以下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按照“摸清规模,分清类型,分析结构,揭示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以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情况,揭示存在的主要问题与运行风险,促进地方政府规范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风险责任制制度为目标,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交叉审计。2011年4月5日前完成。
(二)扶贫资金审计。根据《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规定,由省审计厅组织对2008—2010年扶贫资金实行行业交叉审计。具体为:对50个贫困县,由省审计厅组织交叉审计20个县,30个县实行县与县交叉审计。其余县、区(市)实行同级审计。通过审计主要揭露和反映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转移、挪用、挤占、贪污以及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促进扶贫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以满足国外贷援款项目协议的要求,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真实完整反映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为目标。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贵州省长江中上游水土保持项目”(2个县和“利用国外贷援款项目(遵崇高速公路)运行效益”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国外贷援款资金和国内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项目设备采购和使用、提款报账等情况。关注项目执行中有无违反国家法规和国外贷援款项目协议,以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严重损失浪费、效益低下、偿债风险高等问题,按照贷援款项目协议规定时间实施并完成。
(四)住房维修基金征收管理及使用情况审计调查。为了摸清住房维修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市审计局将对两城区自2009年以来住房维修基金的征集、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通过调查揭示在住房维修基金征收、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加强管理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以延伸调查以往年度。2011年9月底完成。
(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为了摸清自《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91号)发布以来,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情况,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主要揭示和反映2006— 2010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该项资金的规范征收、管理和使用,发挥资金效益。2011年10月底完成。
(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了解掌握《遵义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执行情况 ,切实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对2009年度、2010年度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2011年9月底完成。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
围绕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落实和改善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审计。要按照《贵州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和《遵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试行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中央新增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要重点揭露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对照宏观调控政策的重点、方向和力度,检查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政策取向,管理是否到位。以摸清工程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和综合效益情况,促进加强工程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为目标,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和执行招投标制度、监理制度、合同制度以及超概原因等情况,是否存在管理混乱以及重大违法违规等问题,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分析评价项目建设效果,促进提高项目的科学决策水平,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市审计局将对遵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和学生宿舍竣工决算实施审计。各县、区(市)审计机关按当地政府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实施。
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贵州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暂行办法》和《贵州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的要求,规范审计程序,全面客观地评价领导干部的责任履行情况,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应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对干部管理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好经济责任审计。市审计局将对3名县(处)级领导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各县、区(市)局至少应安排审计2名领导干部。
同时,各地在安排年度任务时,应注意留有余地,对当地党委、政府和领导关心的重点和难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为当地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
2011年,全市审计机关要认真落实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规范审计行为。要坚持以真实性为基础,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要坚持开拓创新,注重采用先进的审计技术和方法,积极推广计算机辅助审计。要坚持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加强分析研究,从完善制度和健全机制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和意见,全面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