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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1年8月16日 
龙政综〔2011〕3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免疫功能”作用,根据《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审计整改工作内容,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审计整改工作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机关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情况、对审计机关要求自行纠正事项采取措施情况和根据审计机关的审计建议采取措施情况,以及有关部门、单位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事项采取措施情况。
  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是建立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正常财经秩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对推动龙岩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落实整改工作,认真采纳审计建议。
  二、健全和完善“六项制度”,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一)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必须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报送审计整改报告,并抄送市审计局。审计整改报告内容应包括: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审计建议和意见的采纳情况以及采取的整改措施,对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审计整改不到位的原因和限期整改计划等。
  市审计局每年11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全年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审计整改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建议等。
  (二)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督查制度。对审计整改工作以及市政府领导对审计综合情况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专报(信息)、有关审计事项的批示落实情况,列入市政府督查工作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及时进行督查。重点督查违纪违规行为严重、拒绝和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以及屡审屡犯的部门和单位,进一步促进审计整改,提高督查整改的实效。
  (三)建立审计整改工作联动制度。市审计局在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的基础上,负责归纳、综合分析审计查出的问题,并提出提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对市审计局依法提请暂停拨付与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关的款项,以及应清收和解缴国库的罚没款等各种非税收入事项,市财政部门要及时扣减拨款,清收和解缴应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款项;对市审计局依法作出的被审计单位补缴税款的决定或移送处理意见,市国税、地税部门要依法足额征收;对市审计局依法作出的关于被审计单位损害国有资产行为的审计意见,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并依法作出处理;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市审计局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等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告知相关组织部门。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对有关问题及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及时书面反馈市审计局。
  (四)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跟踪检查制度。市审计局要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送达之日起90日内,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情况、市审计局要求被审计单位自行纠正事项情况、采纳审计建议情况、审计移送处理办理事项情况。对被审计单位未执行审计决定,或整改不到位、不认真的,要查明原因,及时报告市政府。必要时,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联合进行重点督查。市审计局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审计局和相关主管部门要积极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
  (五)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问责制度。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部门、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领导要负责整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部门领导要督促下属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相关企业要抓好自身整改,监管部门也要负起监督责任。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整改的有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由市审计局提出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审计公告是提高审计整改实效的切入点,是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手段。市审计局要加大审计公告力度,每年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可以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以及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整改。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审计整改工作典型,并对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的部门和单位予以公开曝光,促进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提高审计整改效果。
  三、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是维护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注重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布置整改工作,了解掌握整改进程,指导协调督办有关审计整改事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研究,注重长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列出整改时间表,限期整改;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分析原因,深入研究从源头上解决审计查出问题的根本措施,努力构建“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注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分类督办,抓好审计整改责任的落实,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