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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话在6个月内进项票根本用不完,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年8月11日 
我公司出现一种情况就是新开的店面需要铺货,刚开始时进货量很大,比如进货一千万,就收到一千万的进项票,但是店面刚开始销售肯定没那么好,可能每个月只销售几十万,销项票也就开出去几十万,这样的话在6个月内进项票根本用不完,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了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抵扣的期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即从发票开具日期起180日内要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超过规定期限的不得抵扣。上述规定是对发票办理认证和抵扣时限的要求,并未规定按要求抵扣的进项税额何时应抵扣完毕。贵公司由于新开张,当期购进的货物很多而销售不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会出现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情况。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因此只要按规定日期正常办理进项发票的认证和抵扣就可以了,没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王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