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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活动推广,增值税怎么处理?会计上是否可以全额计入产品销售费用?
更新时间:2011年8月11日 
我们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常有外购的U盘、MP4,订制的笔、本,印刷的宣传册等用于活动推广,增值税怎么处理?会计上是否可以全额计入产品销售费用?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该单位因开展活动推广赠送礼品给客户,属于视同销售货物,按规定应缴增值税。
      会计处理:借: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蔡雪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