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7 期
总第 371 期
总第 371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案例分析
【作 者】
阎红玉(博士)
【作者单位】
深圳
【摘 要】
某大型金融企业在业界有一定的影响,2000年是其发展的巅峰,盈利额高达5亿元人民币。公司领导层见公司的发展势头正盛,便想进一步扩大规模,组建金融控股集团。由于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原则,公司无法涉足证券、银行、保险等诸多金融业务,便只好将公司的现有业务分拆,成立几个子公司,其中之一是将原公司电脑部独立出来成立的网络公司。
该网络公司成立于2001年下半年,注册资本8 000万元人民币,99%以上的资本为控股集团投入,主要业务为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硬件设备开发与销售、高科技项目开发。成立网络公司的初衷是,在为控股集团内部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的同时,开发可在金融机构推广应用的计算机软件、硬件设备及高科技技术。但公司成立两年以后,其所有的收入仍全部来自控股集团内部,控股集团在不堪重负的情况下,终于在2004年下半年解散了网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