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31 期
总第 527 期
财会月刊(上)
学术交流
成本、费用新说——兼议成本会计的对象

作  者
黄 湘(教授)

作者单位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摘  要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成本、费用概念的发展演变过程,然后分析了成本、费用的特征和分类,明确指出成本不是费用,这与传统的成本是费用的一部分的观点截然不同,最后指出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成本而不是费用。
  【关键词】成本   费用   成本会计   对象

      一、成本、费用概念的发展演变过程
  成本和费用是成本会计学中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实际上,在成本会计学的发展过程中,成本一词的使用要早于费用。根据成本核算和管理的需要,逐渐发展到现在成本、费用两个概念同时使用,而且两者的内涵也发生着不断的变化。
  1951年,美国会计学会将成本定义为“成本是指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付出的用货币测定的价值牺牲”。这个定义揭示了成本的内涵,即为实现一定目的所发生的一切价值付出。而且其外延非常广泛,包括制造企业产品成本以及其他不同性质的经济组织的不同目的、不同对象的成本。此时尚无费用概念,而是将一切价值牺牲、耗费全部称为成本。我国会计学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将成本定义为“成本是企业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耗费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中的必要劳动价值的货币表现”。这一经典论述是从马克思《资本论》对商品价值的论述中抽象概括出来的,突出了成本是产品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过程中一部分劳动耗费的反映,是生产耗费价值的补偿尺度。由于强调成本是劳动耗费中的必要劳动耗费,并不是所有的耗费都记作成本,“耗费”和“成本”的这一差别引起人们的关注并把“耗费”称为“费用”,因此,“费用”一词出现并在诸多关于成本会计的著作中被提及。此时,成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相对缩小了,限于企业商品生产和劳务提供过程中的必要劳动耗费的价值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