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3 期
总第 397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基于事项法的财务报告研究

作  者
刘 丹 衣东丰 李建波

作者单位
昆明理工大学 山东工商学院 昆明理工大学

摘  要

      【摘要】建立在价值法下的现行财务报告因为经济、简洁、易于比较而得到广泛使用,但在信息技术广泛使用的今天,它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缺陷。以事项法为基础的财务报告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本文从事项法与价值法的比较入手,分析了事项法取代价值法的必然性,并就我国现行财务报告提出一点改进设想。
  【关键词】事项法   价值法   财务报告   信息技术

      事项法的提出者索特认为,价值法下对原始数据进行的分类、汇总、确认、计量使一些对于信息使用者有用的信息丧失了。而实际上,由于信息使用者所需信息的迥异以及决策者所使用的决策模型的难以确定,在无法提供一套能满足所有信息使用者决策所需的财务报告的情况下,应将各种经济事项的信息和决策模型提供给信息使用者,由信息使用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对信息进行加工。
  一、事项法与价值法的比较
  1.会计目标。价值法假定信息使用者需要的信息是确知且具体的,财务会计将满足大多数信息使用者的共同需要,将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按照历史成本计量模式,经过分类、汇总、确认、计量形成会计准则所规定的通用财务报告即可实现会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