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1 期
总第 421 期
总第 421 期
财会月刊(综合)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何 军
【作者单位】
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所
【摘 要】
【摘要】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交易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注重纳税筹划,避免由于合同条款制定不合理等原因而垫付或多缴税。
【关键词】经济合同 纳税筹划 税负
市场经济是一种契约经济,对各种交换行为的规范是通过符合法律条款的经济合同来实现的。对于经济合同,必须注重纳税筹划,纳税人要依法对纳税事宜做出事先安排,负担合理的税负,这是每个纳税人应注意的问题。
一、采购合同
在采购合同纳税筹划的问题上,一般要把握的原则是尽可能延迟付款。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付出货款前,先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使供货方接受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尽量让对方先垫付税款;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使供货方垫付税款,而自身可获得足够的资金调度时间;尽可能少用现金支付货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