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0 期
总第 418 期
总第 418 期
财会月刊(综合)
改革与发展
【作 者】
许志昂
【作者单位】
中国海洋大学
【摘 要】
【摘要】本文基于高等教育产品属性理论和高校的可竞争性理论,将高校的功能进行有效分隔和重新界定,为不同的功能配备不同的融资模式,并具体分析了三种新型的融资模式。
【关键词】半公共产品 可竞争性理论 融资模式
一、高校融资渠道现状
我国高校的融资渠道经历了一个从财政融资到银行信贷的过程,其中伴随着对高等教育产品属性认识的变迁。
1.财政融资。在提出教育产业化之前,高校与高等教育被视为“公共产品”,其资金理所当然地由财政提供。基于此种理论,20世纪90年代,我国政府曾经提出,至20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NP(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要达到4%。但是,在过去的十几年内,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GNP的比例和占GDP(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直处于徘徊状态,并且一度出现下降,1999年的两项比例分别是2.84%和2.79%。虽然近几年这一状况有所改善,到200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达到了3.4%。但是,这还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由于我国财政支出结构的刚性,财政性教育经费难以得到大幅提高。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成本不断增加。因此,以财政能力支持高校发展的思路受到限制,有限的财政资金根本无法满足高校扩张的要求。